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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21年度全省县城建设示范县的通报

陕西发布 2022-11-29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1年,全省各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加快县城建设步伐,县城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承载能力明显增强,为我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为鼓励先进,经综合评估,决定命名周至县、麟游县、凤县、彬州市、潼关县、白水县、黄龙县、黄陵县、吴堡县、西乡县、留坝县、白河县、旬阳市、商南县、洛南县等15个县(市)为“2021 年度全省县城建设示范县”


希望被命名的县(市)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不断提升建设质量,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省其他县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示范县为榜样,下气力推进县城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加快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力量。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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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李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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